十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分为一级、二级。
25.1一级资质标准
25.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
25.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2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6 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5.2二级资质标准
2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5.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5.3承包工程范围
25.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25.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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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3.1 一级资质标准
3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3.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3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1000 条公里以上的Ⅰ、Ⅱ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3.2 二级资质标准
3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33.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3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400 条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3.3 三级资质标准
3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3.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3.4 承包工程范围
33.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电气化工程的施工。
3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 10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和Ⅱ、Ⅲ、Ⅳ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3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铁路站线改造和 50 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二十一、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3.1 一级资质标准
3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3.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3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1000 条公里以上的Ⅰ、Ⅱ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3.2 二级资质标准
3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33.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3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400 条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3.3 三级资质标准
3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3.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3.4 承包工程范围
33.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电气化工程的施工。
3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 10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和Ⅱ、Ⅲ、Ⅳ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3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铁路站线改造和 50 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1.3三级资质标准
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4承包工程范围
1.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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